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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河网讯近日,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,被执行人王某由于未自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强制执行。
据了解,2022年初,王某为逃避警察的检查,将正在执行公务的马某撞伤后逃离,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,源汇区法院就此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,判令王某赔偿马某各项损失共计129504.42元。
该案件进入执行后,因被执行人王某仅仅赔偿2万元,再未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。经强制执行组排查,王某名下的车辆经常出现于临颍县城郊区,经过执行干警跟踪摸排,终于在县城郊区将该车扣押,移交进行评估拍卖。
诚信是金,失信难行。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债务,往往是申请执行人翘首盼望的合法权益。对于抗拒、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,源汇区法院将全方位开展豫剑执行行动,运用强制手段,维护生效裁判权威。(陈戈文/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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